[轉]黃埔區交管總站關于危運企業春運期間的工作要求
請各運輸部門:根據《廣東省交通運輸廳關于切實做好2026年春運期間道路運輸安全生產工作的通知》,2026年春運(2月2日-3月13日)期間,危運企業要嚴格落實以下工作要求: 1、企業主要負責人、安全員、駕駛員在春運前及春運中分兩次開展專題培訓,學習《道路危險貨物運輸管理規定》、《危險貨物道路運輸企業安全管理規范》及《道路運輸企業和城市客運企業安全生產重大事故隱患判定標準(試行)》等法律法規,集中觀看事故警示教育片,加強從業人員防御性駕駛培訓; 2、強化駕駛員身心健康管理。
2026-01-23